LED燈泡壽命差異大 陽光牌最「短命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8/17 11:20

最後更新: 2015/08/17 12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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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片來源:本報資料室

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0款家用LED燈泡,發現各型號慳電程度相差可達1倍,有個別樣本在燃點至其聲稱壽命約1成時間後便失效或光度大跌。

測試10款燈泡樣本,售價由47元至178元,聲稱壽命15000至50000小時,其中陽光牌成績最差,只有2分。在陽光牌的10個樣本中,有7個壽命少於3000小時,其中一個開啟2300多小時後已失效;與廠商聲稱的3萬小時壽命,相差90%。

此外,各型號光效差異大,當中只有5款的光度抗跌能力表現較理想。 

消委會為各個型號的LED燈泡,採用10個樣本進行測試,在正常電壓下開啟3000小時,以量度其輸出光度,比較光度跌幅和色度穩定性。

消委會發現,Panasonic一款燈泡實際功率和最初輸出的光度,較包裝標註的低超過一成;另外LEDUS及LKKM各有一款型號,色溫與標註偏差較大;LEDUS及歐麗兩個品牌的樣本,電路板只有基本絕緣保護,不符合雙重絕緣標準;LEDUS樣本的燈泡帶電部分同金屬外殼絕緣距離未達標,在高濕度環境有漏電或短路風險。